自由時報 2008/07/25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
北市一個隔代教養家庭,1名與外公、外婆同住的6歲男童,由外婆陪同報案指遭外公以手指插入肛門性侵,男童在偵訊時坦承遭性侵,但又支吾其詞指是自己「不小心坐到的」,有意保護外公,警訊後外公被函辦。
男童由外婆陪同接受女警訊問時稱,外婆至其經營的清茶館上班,外公將他帶到外公的另一住處,洗澡時,被外公用手指「篤卡撐」,他覺得很痛,外公說,是男生就要忍耐;然而,男童稍後又稱是不小心坐到外公的手指,部分供詞矛盾不通。
外公喊冤 妻子構陷指控
男童的67歲羅姓外公到案時喊冤表示,因為和妻子常為瑣事吵架,妻子怪他拐走小孩,2人的事鬧得鄰里皆知,認為是妻子為了趕他走,才構陷指控他。
外公稱,每個人幫小孩洗澡時,本來就會洗屁股,懷疑妻子套孫子話,故意誘導孫子,外公堅持不認罪。
男童因父親身分不詳,母親因毒入獄,由外公、外婆扶養,外公、外婆感情不睦而鬧分居,主要爭執點在孫子該跟誰。





